一、2014湖北鄂州市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坐落于风光秀丽的梁子湖东岸,由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携手共建,是一所提供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学校占地约77.78亩,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绿化率高达46%。学校投入近亿元用于硬件设施建设,包括现代化的综合教学楼和信息化的教学设备。校园环境优美,设有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及食堂,可同时容纳1350名师生用餐和住宿。体育设施完备,设有塑胶田径运动场、国家标准室内游泳池、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学校教育设施齐全,包括高速宽带网、班班通设备、校园广播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应用国内领先的远程同步课堂和协同备课系统;多功能报告厅、阅览室、科学实验室、心理咨询室,以及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琴房、棋社、陶吧等功能室,应有尽有。学校规模设计为小学18个班,中学9个班,2014年9月1日小学段正式开学。鄂州市梁子湖区人社局、教育局委托,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初中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要求应聘者具有全日制师范院校(含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职责;①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③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受县市级表彰者优先考虑。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鄂州市在编在岗教师(全省统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不得报考。报名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负责。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9日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邮箱jyfzb@mail.ccnu.edu.cn。3、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提交如下材料:②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说明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资格审查时见原件。③有能力胜任年级主任、学科组长等教学骨干职位的可在应聘材料中注明。④本人的联系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含各类证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招聘邮箱jyfzb@mail.ccnu.edu.cn(招聘专用邮箱,邮件以2014+姓名+毕业专业+应聘学科命名,如2014+张三+物理专业+物理教师)。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的比例,否则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审核未通过者资料不退回。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13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老图书馆)三楼教育发展部307办公室办理《笔试准考证》、填写《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笔试加分须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资格审查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负责组织,时间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4日下午15: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老图书馆)三楼教育发展部3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再根据笔试成绩依序递补。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加分分值按4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面试占60%。体检与考核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组织。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3、报名费、体检费、交通费考生自理。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梁子湖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程序递补。公示结束后,报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1、学校提供较舒适的公寓住房,子女可优惠入读本校;2、工资收入:按鄂州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同类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绩效工资待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4、咨询电话:027—67861079(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联系人:翟老师;13808640798(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联系人:叶老师。0711—2412246(梁子湖区人社局)0711—2412306(梁子湖区教育局)二、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待提供内容)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才聚荆楚”工程的实施,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等规定,鄂州市决定在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5名工作人员。
应聘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 拥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 需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 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报考资格及要求,请参考《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年龄计算方式: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环节,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rsj.ezhou.gov.cn)进行。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的考生将全额退费。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将无法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将通过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具体查询信息请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人员需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面试内容和面试测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情景模拟等形式。
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低于1:2)确定。
资格复审将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完成。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笔试成绩公告后,组织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按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按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业(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 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材料(不含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5. 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6.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7.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业(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9. 按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10.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
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面试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对于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律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5]×40%。
申请加分政策的相关人员需填写《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在2023年3月8日至3月10日期间,携带可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填写《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汇总表》并上报鄂州市人社局。
“三支一扶”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咨询电话为027-60358563或027-6035856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团市委负责,咨询电话为027-60830162;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审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咨询电话为027-53083570。
考试排名将依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对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其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大队2个岗位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
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五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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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汉公务员工资一览表
湖北省属于中部省份,经济实力一般,当地公务员待遇并不高。我对湖北省公务员的工资待遇非常了解,下面我详细分享一下湖北省各地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情况。
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并不是全国各省统一的,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因为公务员的工资是由当地财政负担的,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财政收入越高,当地公务员待遇可能越好。
因此,公务员的工资和各地区的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密切相关。湖北省地处中部六省地区,经济并不发达,在中部地区处于中上游水平。
那么湖北省的财政实力怎么样呢,当地的公务员待遇在全国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呢?如下图所示,在2019年各省人均财政支出排名中,湖北人均财政支出排名第20名,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因此湖北省的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并不高,在全国处于中游水平。
如下图所示,湖北省会武汉市的经济非常发达,人均GDP稳居全省第一名,而且武汉属于省会,城市级别高,当地公务员待遇稳居全省第一名。
而以宜昌市、鄂州市、襄阳市、潜江市的人均GDP排名全省前五名,经济实力比较强,因此这几个城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也比较高,在湖北省处于第二档位。
而孝感市、荆州市、神农架、黄冈市、恩施州的经济实力非常一般,人均GDP排名全省倒数水平,所以这几个地区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比较低。
年底的五个奖是工资的大头,税后能拿到手大约为85000元,住房补贴一年一共8500元,考核奖一年2200元,全年到手收入为15万元左右,全省每个月的公积金,一年综合收入大概19万元左右,平均下来每月收入大概1.6万元左右(包含公积金)。
湖北荆州市某单位公务员,每个月打卡工资为3500元左右,每月公积金一共1000元左右,年底的年终奖一共3万元左右,一年综合收入大概8万元左右。
每年的年终奖(五奖)一共3-4万元,工会福利一共1500元的标准,单位偶尔发一些生活日用品。一年到手收入大概8.3万元左右,加上每个月的公积金,一年全包收入大概11万元。
在湖北省,直属于政府的公务员,职级达到四级调,月薪实发约为5300元(含车补等福利),每月缴纳的双边公积金总额约为3600元。年终的五等奖金大约在7.2万元左右,这样算下来,一年的实发收入(不含公积金)大约在14.4万元上下。
每个月缴纳的双边公积金约为1200元,年度绩效奖金总计约为5600元,工会福利每年约1200元。将这些福利加上公积金,一年的总收入大约在6.12万元。
关于湖北省公务员的待遇,从2020年的数据来看,该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年薪约为7万元,月均约6000元。虽然湖北省的公务员工资并不算高,但每月实发工资大约在3000元以上,年终的五等奖金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普通地级市,这笔奖金通常在3-4万元,而在武汉等大城市,可达8-9万元。加上公积金,一年的综合收入可达8.4万元左右,这一待遇在当地是高于平均工资水平的。
然而,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也就是从6月份起,湖北省的五等奖金停止发放,具体原因尚未明确,未来是否会继续发放也不得而知。如果五等奖金不再发放,公务员的月薪将降至3000多元,这样的收入确实偏低。
此外,湖北省其他地级市的公务员待遇相对较低,主要差异体现在五等奖金上。经济发达地区的五等奖金发放较多,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发放较少。例如,湖北省一些经济一般的县城和乡镇,由于财政实力较弱,五等奖金发放非常少,导致工资待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