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您详述2025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的相关规定,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名额、收费标准以及录取规则等内容,具体如下,敬请参考。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参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单招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主管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湖南省院校代号:4380办学类型:公办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学院单招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第五条学院简介: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政府举办的综合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起源于1905年在长沙成立的湖南农业学堂。占地面积1070亩,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773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70人,高级职称235人(正高职称57人)。设有教学教辅机构15个,拥有2家附属医院,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渔、机电信息、土木建筑等专业大类为主的高职专业26个。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南省首批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双高校)、湖南省首批“楚怡工匠计划”(本科专业)试点院校、第一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第七条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第三章单招报考第八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5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第九条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3月5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本人现场递交方式交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0736-7280516)。第四章单招计划及专业第十二条我院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2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20人。本校2025年招生专业共25个(含专业方向)。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见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5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注:1.以上专业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技术等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护理专业设有方向;临床医学(定向培养)专业为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开展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班。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到订单班培养。3.基层医卫定向班仅限湘西自治州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方向考生报考,报考考生必须为湘西自治州户籍,且须在2025年2月27日前与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卫健局签定定向培养协议,未签定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视为报考非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院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退役军人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第十四条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院将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本年度参加学院单招的考生分为以下三大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
第十七条 考试将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分类组织。根据考生类别,考试的具体方式如下:
1. 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将采用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的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分专业组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 第二类: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相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分专业组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 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于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组成。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 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为闭卷笔试形式。
第二十条 我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报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院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 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就读。
2. 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 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90元/生。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报考费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8日-10日,缴纳方式为通过我的常德APP进入常德市非税账户缴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院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12日-15日登录
第二十四条 我院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2. 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成绩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退役军人末位同分排序规则为:按单选、多选、判断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三十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院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二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院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院将依照规定迅速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信息公布于学院官方网站。
第三十五条 在单招期间,必须确保考试及录取过程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所有单招考试、录取活动均在接受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十六条 学院在单招工作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未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培训班”,亦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单招合作。对于任何宣称与我院有合作、能通过“内部指标”确保考生录取的社会机构或个人,考生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损失者可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学院将严格遵循招生政策和纪律,对于单招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院单招工作进行监督,学院投诉举报电话为0736-7281575。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院为新生入学设置了“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将采用考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提供的信息,学生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
邮政编码: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6—7280516
招生咨询邮箱: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监督投诉电话:0736-7281575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