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哪些要求
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其政治条件需满足公安工作需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需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制度,作风端正,具有强烈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衷于公安事业,并决心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学习、积极奉献。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政治审查不合格:
1. 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或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2.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与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
3. 组织、参与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4. 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
5. 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6. 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
7. 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8. 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9.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 被开除团籍或被开除学籍的;
11. 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2.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13.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4.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或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15. 组织、参与、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6.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7. 已取得或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18.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9.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1. 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2. 本人具有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影响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本条所称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具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公务员报考体检条件要求
公务员报考体检条件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不合格;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视为合格。
1、网上报名: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征程从网上报名开始。包括查询招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了笔试才能有参加面试的机会。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
3、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之后第二天下午7个非通用语职位会进行外语水平考试,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会进行专业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可于来年一月份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5、调剂: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
6、面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7、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8、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
1、一定要阅读招考公告。因为招考公告是告诉考生具体时间安排以及招考条件等信息,考生可以按照信息报名、缴费等,如果考生错过可能会影响考试。
2、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注意基础信息要正确,比如说毕业院校、出生年月要和自己的信息相符,并且真实。
三、公务员体检要求有哪些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患有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者,不符合体检要求。但若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则可合格。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条:患有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者,不符合体检要求。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则可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神经官能症(如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二条:患有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患有严重的慢性骨髓炎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患有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八条:患有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者,不符合体检要求。
公务员录用体检应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需切实履行责任,挑选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应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需加盖公章。
在体检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应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进行进一步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