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资格详解
根据往年的报名数据,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资格主要包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备中国国籍等。
2. 年龄要求为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对于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职位,需符合该职位规定的年龄限制;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于有特殊学历要求的,需满足该要求;
8. 符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 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在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4.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以上即为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条件的完整介绍。
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要求及具体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以及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发布的《2009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计划》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公务员。
此次招考公务员,以下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关于学历要求:公布职位的学历是最低要求,高于最低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对于没有要求统招和国民教育学历的职位,党校系列学历的考生也可报考。
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人才市场,并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报考。
报考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对于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职位,需符合该职位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具体说明
年龄要求为1984年3月至2002年7月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对于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职位,需符合该职位规定的年龄限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于有特殊学历要求的,需满足该要求;
符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招录项目生的职位仅限我省2020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专为我省各级兵役部门征召的高校新生、在籍学生及毕业生开放(须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需在服役期满且至2020年8月底前获得原就读院校的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方可报考。
招聘的岗位中如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者需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包括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属基层单位)的见习经历、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项目生在基层服务的经历,均可算作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
现役军人、正在就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均不得参加报考。
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处于禁考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或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