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招录流程详解
1. 首步,是网络报名环节。这包括浏览招考职位、提交申请、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确认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步骤。
2. 第二步,进行笔试。这是公务员考试的必经阶段,只有通过笔试才有资格参加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涵盖行政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和申论(下午 14:00—17:00)。
3. 第三步,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查询笔试成绩。通常考试后25天左右可以查到成绩!
4. 第四步,进行岗位调剂。如果招考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招录机关将进行调剂以补充人选。调剂信息将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5. 第五步,面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
6. 第六步,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最终进行公示和录用,然后等待上班通知。
二、2020年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梳理
2020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已发布,招录公告中明确报考条件如下: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1)报考公务员及省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报考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报考特定职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
5. 符合国家和我省的身体条件规定。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条件。
7. 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特殊职位外,需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8. 定向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地区职位。
9. 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满足特定服务期限条件。
4.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5. 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招录的公务员。
6.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 在读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 在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
10. 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 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 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省考公务员报考条件概览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条件。
(1) 报考公务员及省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 报考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报考特定职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 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 定向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地区职位。
8. 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需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9.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满足特定条件。
(1)截至2023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至贵州执行“三支一扶”计划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工作人员,须累计服务满2年。
(2)截至2023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至贵州或由贵州省选派至外省执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也需累计服务满2年。
(3)截至2023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至贵州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对于上述(1)(2)(3)类人员,在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时,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5)截至2023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详见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至2023年1月,表现优秀,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2)截至2023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必须是退役军人。
(12)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